第五届全国涉外律师培养与法律英语专业建设论坛 | 1号通知
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。涉外法治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全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。“一带一路”建设的深入推进、国际贸易与投资的日益频繁以及国际经贸规则的深刻重构,亟需一批具有国际视野、通晓国际规则、善于处理涉外法律事务的高端涉外法治人才提供法律服务。法律英语是涉外法治人才必备的工作语言,加强法律英语专业建设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。
为此,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涉外法治教育专业委员会、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、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、甘肃省律师协会、甘肃政法大学等单位将于2025年11月14日至16日联合举办“第五届全国涉外律师培养与法律英语专业建设论坛”。诚邀专家学者齐聚甘肃兰州,共同探讨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的核心议题,为我国涉外法治人才培养贡献智慧与力量。
新时代·新使命:融通法律英语,赋能涉外法治。
中国英汉语比较研究会涉外法治教育专业委员会
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法律英语教学与测试专业委员会
甘肃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
甘肃政法大学
甘肃政法大学外国语学院
甘肃政法大学涉外法治学院(国际交流学院)
甘肃省律师协会
甘肃省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教学指导、认证与教材建设委员会
甘肃省翻译工作者协会
甘肃省高等学校大学英语教学指导与教材建设委员会
甘肃省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
甘肃政法大学法治文化研究中心
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
高等教育出版社
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
本次论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议题:
1. 涉外律师核心素养
2. 法律英语在涉外法律实践中的作用
3. 涉外企事业单位与高校合作人才培养模式
4. 法律英语课程体系
5. 法律英语人才评价体系
6. 法律英语教师培养
7. 人工智能赋能法律外语教育
1. 论坛时间:2025年11月14日至11月16日(11月14日报到,11月16日离会)。
2. 报到地点:西北师范大学国际学术交流中心(专家楼)(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957号)。
3. 论坛费用:参会费(含餐费、资料费)800元/人(研究生减半)。参会代表往返交通、住宿费自理。
4. 论文提交:请拟参会代表于2025年11月5日前将参会回执和论文摘要发送至会务组邮箱:2545828929@qq.com。
5. 论坛形式:主旨报告、涉外律师分论坛、硕博士分论坛、法律外语教育分论坛
6. 联系方式:
李 诚 13919254537
李娅希 18810891660
为保证论坛效果,本期论坛人数限制在100人以内,额满为止,请尽早报名。为方便各项工作安排,请有意参加本次论坛的人员将报名回执于2025年11月5日前发至邮箱2545828929@qq.com。会务组收到报名信息后将给您发出正式邀请函。
点击此处下载链接下载参会回执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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